巡察公告
按照十二届州委第七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州委第四巡察组对州民族宗教委开展常规巡察。根据州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能职责,州委第四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州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州民族宗教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州委第四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州民族宗教委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干部群众如有举报和反映问题的,可通过电话、邮箱、意见箱、“四川码上巡”等与州委第四巡察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一、值班电话:17713791203(受理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6月30日8:30-18:00)
二、举报邮箱:zwxcb17345515160@163.com
三、意见箱悬挂地址:州政府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楼梯口处(监控盲区)
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州委第四巡察组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州委第四巡察组
2025年6月11日
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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