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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两项资金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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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民族宗教委两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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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争取到位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13385万元。包括:三州财政困难补助资金1500万元、涉农统筹整合资金3883万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项目补助资金4000万元、其他项目补助资金4002万元。

一、三州困难财政补助资金。该项资金1500万元由阿坝州财政局统筹安排使用。

二、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涉农统筹整合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衔接,助推民族地区同步现代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群众积极性高、项目实施情况好、资金效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较强的项目地区倾斜。下达2024年民族地区开发资金涉农统筹整合资金3883万元。具体分配:马尔康市243万元、金川县313万元、小金县307万元、阿坝县353万元、若尔盖县344万元、红原县301万元、壤塘县363万元、汶川县278万元、理县270万元、茂县291万元、松潘县263万元、九寨沟县261万元、黑水县296万元。

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按照《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管理办法》(川民开办20223号)要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目标有力有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项目化、实体化、系统化建设,打造民族工作的特色亮点补助资金重点解决主导产业发展短板和弱项,实现乡村振兴,有效带动农牧民增收,通过州级和省级专家评审,分配下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补助资金4000万元涉及6个县8个项目,具体2024九寨县南坪镇下寨村、若尔盖县达扎寺镇岭嘎村、阿坝县麦尔玛镇阿布洛村、茂县凤仪镇坪头村500万元。以及2023年续投红原县瓦切镇唐日村、松潘县川主寺镇山巴村、九寨沟县草地乡下草地村、若尔盖县唐克镇索格藏村各500万元。

四、其他项目补助资金。按照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中心关于下发2024年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项目备案指南》(川民开中心20237号)要求,聚焦民族地区现代产业发展,重点安排项目优势突出,可行性高,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能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示范引领作用较强的优质项目。项目补助资金用于现代特色产业培育壮大、民族文化发展、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等方面。经过对各县(市)推荐上报项目的项目可行性、预算合理性项目效益进行严格复核以及全省绩效奖补项目,分配下达13县(市)42个项目补助资金4002万元,具体为:州本级271万元、马尔康市279万元、金川县412万元、小金县483万元阿坝县316万元、若尔盖县157万元、红原县366万元壤塘县863万元、汶川县200万元、理县311万元、茂县61万元、松潘县61万元、九寨沟县11万元、黑水县211万元

为确保广大干部群众知晓我州两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促进项目实施,使项目及资金发挥预期效益,现将2024年全州两项资金项目予以公示。

公众如有建议、意见或需要反映情况的,请拨打联系电话(0837-2825578)

2024年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非统筹整合使用部分项目表

责任编辑:侯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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