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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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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阿坝州委编办、州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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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责调整

(一)整合的职责

将原阿坝州民族事务委员会的职责和原阿坝州宗教事务局的职责整合划入阿坝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下放的职责

下放已由州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需要下放的职责。

(四)增加的职责

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

(五)加强的职责

  1.加强指导城市民族工作,协调处理城市民族关系。

  2.加强指导全州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

  3.加强全州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4.加强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协助相关部门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乡,指导、督查、协调“一法两规定两条例”等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等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负责对全州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五)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参与研究分析全州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或参与协调实施州委、州政府民生工程中的相关工作,参与协调全州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移民、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全州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和文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承办州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指导城市民族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

(八)负责管理全州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九)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十)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宜。

(十一)指导各县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

(十二)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交往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十三)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宗教人士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四)承担两项资金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两项资金管理综合评价体系,参与研究和制定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职责。

(十五)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邱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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