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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季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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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阿坝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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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去年创建收尾工作抓紧制定今年创建计划。完成对2019年度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先进)区(单位)的考评工作,2019全州共有825个申创区(单位)接受考评,因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个别单位机构改革合并等原因,在征求州、县(市)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意见后,有778个区(单位)验收合格并符合命名条件,325日已提交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进行审议通过,下一步将提交州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后予以命名。312下发了《关于报送2020年州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先进)区(单位)及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计划的通知》,现目前州创建办正在对各县(市)报送的计划名单进行审核。

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这场突如其来的严峻挑战,阿坝州委、州政府团结带领全州94万阿坝各族儿女,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构筑起一道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民族团结战线,党委政府及时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广大党员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各族群众众志成城、团结奋战,社会各界慷慨解囊、捐赠爱心,全州抗击疫情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成为全省首个以市(州)为单元的无现症病例区(低风险区)

建立长效巩固机制推动创建工作可持续发展。36日我州正式印发《阿坝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动态管理办法》《阿坝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优秀)评选认定办法》,两个《办法》颁布实施是推动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开展、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完善民族工作机制体制的现实需要,将进一步发挥创建示范和先进单位的典型引领作用,树立正向牵引导向,切实防止“牌子到手、创建到头”,同时将有力地指导、推动全州的评选表彰、表扬活动。323日,州委常委会议研究了《阿坝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将于近期印发,确保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筹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表扬表彰工作。去年,我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州委、州政府决定对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记功、表彰和表扬。117日,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开展表扬评选工作的通知,在全州评选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中作出贡献的200个优秀集体和1000名优秀个人。经省委、省政府批准,324日,在全州被表扬的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中评选了80个先进集体和150名先进个人准备进行表彰。目前,已向纪委监委、组织人事等部门征求了表扬、表彰候选人(集体)的相关意见,下一步将提交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确定表扬、表彰大会召开时间后进行表扬、表彰。

责任编辑:侯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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